1、我们需要网络公司代理商从"中间商"角色升级为"价值创造者",要么通过整合服务提升效率,要么通过效果分佣直接贡献业绩,要么通过技术优化创造新型曝光。
2、要求代理商建立新的能力体系,无论是跨平台运营、效果评估还是AI技术应用。
3、现在互联网形式和环境意味着商业模式的根本变革,从赚取差价转向价值分享。
对于不同规模和资源禀赋的代理商,转型策略应有所差异。大型代理商可以考虑全面发展三条路径,打造综合型数字营销集团;中型代理商可能专注于某一垂直行业或特定服务类型,建立差异化优势;小型代理商则更适合成为细分领域的专家,或者被更大平台整合。重要的是认清"那些靠信息差赚差价、靠囤货压货求生存的经销商,终将被时代淘汰;而那些能提供增值服务、具备数字化能力、与厂家共建生态的经销商,正在迎来新的机遇"。